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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畿辅哲学研究》第四辑 | 吴倩 | 以“在”论“有”、会通儒耶 ——“形上生命哲学”的本体论探析

发布日期:2026-05-03    作者:《畿辅哲学研究》     来源:     点击:

以“在”论“有”、会通儒耶

——“形上生命哲学”的本体论探析

吴倩

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要:罗光会通中国儒家哲学之“生命”与西方士林哲学之“存有”来建构“形上生命哲学”的本体论。西方形上学注重对“有”的静态分析,以“有”的基本要素为“性”与“在”,疏于把“观念的有”和“具体的实体”相结合。中国形上学注重结合“具体的实体”讲本体之“有”,认为“有”是实际、具体的“在”,“在”是“生生”、生命。“形上生命哲学”肯定万物为“存有”,“存有”为“生命”,并进一步阐明“生命”是内在由“能”到“成”的继续变易。“生命”的本质是“创生力”,“创生力”推动变易以形成实体,亦推动实体的继续变易。“形上生命哲学”一方面接受了儒家的世间万物有“生命性”、内在“自动自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认为万物的生命力在最初源头上需要创造主。罗光追问“生命力”的最初来源问题,意在融合儒家思想与天主教信仰,实质是把士林哲学的问题意识嫁接在中国哲学思考之中。

关键词:罗光;形上生命哲学;生命;创生力;士林哲学

罗光毕生钻研中国儒家哲学与西方士林哲学义理,力图在会通中西的基础上奠定基督信仰本土化的理论基础,探索儒家哲学在现代发展的可能道路。他在晚年归纳自己一生的所学所思,提出了“形上生命哲学”体系。“形上生命哲学”的主要理论目标是对“生命”概念进行哲学阐释,并以此为核心建立“生命本体论”。

一、会通西方之“存有”与儒家之“生命”

罗光认为,中西方每个哲学体系切入终极本体的方式不同。“形上生命哲学”在借鉴和会通中西方形上学思考的基础上,主张由“生命”的进路探讨本体论。“形上生命哲学”以“生命”概念为核心,在根本精神上赞同中国哲学的观点。它肯定宇宙是一个生命的整体,天地之间是一道生命的洪流,世间一切人和事物基于生命力而贯通,“不是以哲学讲生命,而是以生命讲哲学”。“生命的哲学,贯通了全部哲学的思想,结成一生活的系统,不是‘隔岸观火’的研究哲学的对象,而是我在哲学的对象内生活。这就是中西哲学的结合,万物为‘存有’,‘存有’为‘生命’”。

具体来说,中西方形上学均追求宇宙万物的根本理由。西方传统形上学的主流对宇宙万物采取层层分析和抽象的研究方法,从“一个人”抽象到“人”,从“人”而到“生物”,从“生物”而到“物”,从“物”而到“有”,因此以“有”(being)这个观念作为万物的根本。西方哲学对“有”加以静态的分析,认为“有”的要素为“性”与“在”,得出“有”的根本原则为矛盾律、同一律等逻辑规律,由“有”本身的实在、完整、和谐得出本体之“有”的基本性质——真、善、美。罗光指出,西方形上学这种对“有”的静态分析有助于明了本体之“有”的性质和规律,但没有进一步去讲“有”在实际上究竟是什么,“有”究竟为什么而有。在他看来,形上学研究“有”这一宇宙万物的最终理由,不能仅止于观念世界的抽象的“有”,而应当进一步看到,“有”在实际上应当是“在”(Existence)、是“有者”。他曾多次讲到,对本体的研究“不能只停在抽象上,应该就具体的实体去讲”,也就是说,作为哲学研究对象的本体之“有”不应该仅止于一个抽象的观念,而必须对应于具体真实的现实之“有”。在罗光的本体观中,“本体是个观念,但不是虚构的观念,而是在事实上有根据的观念。”“有是实体,不是单独的纯观念。……抽象观念是代表具体的整体,没有整体的印象,就没有抽象的观念,因此抽象的本体观念必要有一具体的实体。”因此以罗光的实在论立场来衡量传统西方形上学的观念论,认为其存在着过于注重观念之“有”而疏于把“观念的有”和“具体的实体”相结合的缺失。

在罗光看来,中国传统的形上学恰恰注重结合“具体的实体”来讲本体之“有”。他认为这是从“在”(existence)的方面来研究本体之“有”,是基于中国哲学的“体用合一”智慧探究本体,体现出中国形上学最典型的优长之处。罗光指出,在中国传统的形上学中,哲学家们着重探讨了“‘有’究竟是什么”,以及“‘现实之在’究竟如何在”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形上学对于西方本体论传统所疏忽的问题,恰恰进行了很好的解答。中国形上学注重由具体存在(“在”)的方面去研究“有”,从宇宙万物中去“仰观俯察”天道、天理。具言之,具体的“有”(即“有”之“在”)就是不断继续地万物之“生生”,这种具体的“生生”之“在”其实就是本体的“有”,两者展现为“即体即用、体用一如”的关系。并且,万物也不是经历了一次“生生”之后就固定不变了,而是继续不断地持续进行着“生生之动”,如果中断了“生生之动”,可以说物体就不再存在,从本体论上说也就不“有”了。所以宇宙万物的现实存在与本体之“有”息息相关,可以说中国哲学认为具体之“生”即是本体之“有”。罗光赞同中国形上学的这种智慧,认为这可以使西方传统形上学所偏重的本体之“有”的抽象观念有一个实际的根据,形上学在对本体进行抽象分析之外,应当借鉴中国哲学“体用合一”的智慧,由实际的、具体的“生生”之“在”来研究形上本体论。

具体分析有之“在”的方式,或者说宇宙间“生生”变易的基本原则,罗光根据《周易》哲学阐明了以下三点:“互辅互成”“中庸”“互相联系、天然和谐”。这三点作为中国哲学所阐明的“有”之“在”的基本原则,深受罗光的赞许,他将其称为“本体方面的原则”,或是“形而上之道”,认为宇宙变易就是遵循着这些原则而继续不停,形成一道生命的洪流,长流不息。罗光在此强调,《周易》颇有洞见地探索出由“在”的方面研究“有”的理论进路,并且明确提出了宇宙变易在于“生生”、存有之“在”即是“生命”的观点,揭明了传统儒家通过“生命”来研究本体之“有”的生命哲学基本理路。

在此基础上,“形上生命哲学”更进一步,认为这个理路不应当止于“生命”概念的提出和“有”之存在方式的描述,而应进一步结合东西方哲学的相关成果,对“生命”概念加以更严格的界定和更明确的哲学阐释,进而以此为核心建构起富于中国哲学自身特色的本体论系统。基于这种目标,“形上生命哲学”提出了“生命本体论”,以彰显中国哲学本体思考的基本特征,参与世界哲学的探讨,回应世界范围内一些普遍性的本体论难题。

二、“形上生命哲学”的生命本体论

罗光曾经结合中西方形上学的不同特质,阐明“形上生命哲学”在本体论探讨上的可能贡献。“西洋哲学讲论‘有’,‘有’是一个实体,可以说是‘有者’。但是‘有’为什么有呢?‘有’究竟是什么?西洋哲学认为不必讲,也不能够讲。中国哲学却就是讲‘有’是什么,‘有’是‘变易’。‘有’为什么有呢?因为‘在’。‘在’是什么?‘在’是‘变易’。‘变易’是什么?是‘生生’。中国哲学提出来‘生生’,说‘生生’是生命,但没有讲生命是什么。我说明‘生命’是内在的由‘能’到‘成’。‘有者’就是‘在者’,‘有’是因为‘在’。‘在’则是继续的变易,继续的变易成于物体以内,所以是‘生命’。”

基于上述思考,罗光“形上生命哲学”的主要理论任务在于:对“生命”概念的哲学阐明并以此为核心建立本体论体系。

(一)“生命本体”的基本义涵

罗光哲学体系的“生命”概念,是借鉴中西方哲学传统中关于变易、“生生”、生命的理论思考而提出的。

在西方传统哲学中,变易的一般意义是指一个实体在存在上或存在的形态上发生了变化,从一个形态转变为另一个形态。这一动作包含了以下三个不可缺少的因素:一、起点;二、终点;三、动因。变易的起点是“潜能”,终点是“现实”,“动因”则是推动潜能以达到现实的因素,因为潜能自己不能发动变易,而需要有另一个力去推动它。此外,这三个要素还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就是必须在已经存在的实体上进行,否则变易也不可能实现。

中世纪士林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对“生命”概念进行过系统研究,他认为,生命是物体的一种特性,是使物体能够“自动自成”的根本因素。“自动”指的是一个存在的物体,自己由内部发动自己的活动,或者说物体本身是自己活动的动力因;“自成”指的是物体的活动是为了按照自己的本性去发展自己,通过发展使自己的本性得到成全。

中国哲学的《周易》传统明确点出“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认为宇宙变易的目的在于化生生命。宇宙作为一个不断变易的整体,其变易主要是“气”的变易,“气”的变易可以说是“自动自成”的变易,以自身为变易的动力因,变易以求自身的成全,因此宇宙为一个整体的大生命。整体的生命由阴阳两力的变化而成,阴阳变化不断产生新的物体,又在新物体中继续其变化,这种变化是物体内在的变化,为的是实现物体自身的发育,因此这个物体便是一个生命体。

宋代理学家张载通过对《周易》的阐释认为,气为宇宙变易的起点,且为变易的本体,其变易神妙莫测、永不停息。气之本体为太极,具有生命力,能够自化,而自化是生命的表现,这说明太极具有生命,因此气是一个具有生命的活体。这个活体通过阴阳两力而变易,变易而生成宇宙万物,所以说气不是虚无,不是幻见,而为实有,为整个宇宙的大生命。

罗光就是受到以上几种思考“生命”的理论传统的启发,而得出“形上生命哲学”之“生命”概念的。他曾经坦言:“我所讲的生命,首先是中国哲学所讲的内在的变易;其次变易则是由‘能到成’的行。”由此可见,罗光所讲的“生命”概念,首先借鉴的是儒家“易学”传统所强调的“生生”“自化”的观点,其次是西方士林哲学通过“潜能—现实”原理对于“生命”和变易的阐释。

简单来说,生命哲学的“生命”指的就是变易之一种,是基于实体自身内在的动力因,不断发生“内在的活动”以实现、完成自己本性的变易。汪惠娟教授曾经撰文阐释乃师哲学中的“生命”概念,把它概括为“实有的内在变易”,指的是“实体由内部自动而使其自身更成全的活动”。

生命的成因在于变易,变易活动主要包括起点、终点和变易的过程三个要素。罗光借鉴士林哲学的观点,认为“生命”便是从作为起点之“潜能”到作为终点之“现实”的变化过程,“潜能”(罗光在著作中有时将其简称为“能”)作为变易的起点,包含“理”(形式)与“质”(质料),是积极的可能性,是变易活动的根本要素;“现实”(罗光在著作中有时将其简称为“成”)是完成,是可能性的实现,是通过变易而达到的自身本性的实现、成全。“能”与“成”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成”不过是“能”的实现;从现实存在上来讲,“能”则先于“成”。

生命之所以堪称生命,最重要的特点就在于“自动”“自成”。“自动”指的是实体自己发动变易,自己是自己变易活动的动力因,或者说使实体自身的本性由潜能变动到现实的动力来自实体内部;“自成”指的是实体的变易不是盲目的、没有目标的,而是以实现自己的本性、使实体更加成全为目标,因为有限的实体自身都是尚不成全的存在,唯有通过不断的变易活动才可以使自身的“潜能”成为“现实”,促进自己本性的实现,最终成为成全的实体。因此生命的意义,“乃是指实体由内部自动而使其自身更成全的活动”。

由“能”而到“成”的变易过程被罗光称为“行”,罗光认为“生命”是“继续的行”“不断地行”。换句话说,生命的变化过程不是发生一次就停止,使物体成为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继续不断地发生着由“潜能”到“现实”的变易,物体的存在也就不是一成不变或一蹴而就的存在,而是不断实现出自身的潜能,越来越充分地发展着自己的本性。因此,生命不是静止的,而是健动不息的,罗光因此总结道:“宇宙万有的存在,是由能到成的继续的行。”

(二)“生命”本体的两大要素

罗光进一步阐发了“生命”本体的基本要素。

他借鉴了西方士林哲学以“有”本体的两大基本要素为“性”(亦称为“本性”“本质”)与“在”(亦称为“存在”)的观点,认为“生命”的两个基本要素为“性”与“在”。“性”指的是事物之成为它自身的基本特征,类似于西方哲学所讲的“形式”和中国哲学所讲的“理”;“在”是指生命、实体是“实际存在”的,是一种真实的“实有体”。士林哲学认为“存在”这一特征是“有”本体的最根本观念,“存在”先于“本质”。罗光赞同士林哲学的这种观点,认为生命在其最根本意义上是一种“在”,“性”“本质”虽然规定着事物的各种特征,但如果没有真实的“存在”这一要素,则只能永远成为一种潜在的可能性,难以被真实地实现出来,进而使整个“存有”的真实意义难以落实。

罗光强调,“形上生命哲学”的“生命”概念在借鉴士林哲学之“两大要素”的同时,亦展现出与士林哲学的重要差别。士林哲学所讲的“性”与“在”是通过对“有”本体进行抽象的分析而得出的,进而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强调“在”对于“性”“本质”的优先性,讲明“有”本体的根本因素为“在”。“形上生命哲学”所讲的“生命”不是这种抽象的分析所得出的“在”,而是一种具体的真实的“在”,是现实存在的生命、实体、事事物物。在此意义上,“形上生命哲学”的“生命之在”所代表的本体思考方式与士林哲学传统有着根本的不同。士林哲学所讲的“在”只是在理论上抽象地探讨事物的“能存在”这一性质,把这种“能存在”的性质称为“在”,认为一个事物的形上学意义就是它的本质属性再加上“能存在”这一性质,并不去思考“事物如何具体存在”的现实问题。在罗光看来,士林哲学这种由“本性”加上“能存在”这两个要素思考“存有”本体的方式,虽然不像观念论传统那样偏重于强调“本性”“形式”就是“存有”本体,但仍然是一种抽象的本体思考。“存有”本体的真实意义不能通过强调这种抽象之“在”来体现,而应当进行一种关联于现实的本体思考,使本体之“有”的意义由实际的“在”、真实的生命来体现。

(三)“生命”的实质是“创生力”

在“生命”之基本义涵与两大要素基础上,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这种作为世界之本体的“生命”究竟是什么呢?“形上生命哲学”认为,生命既然是一种不断变易的“在”,那么它在根本上应当是一种力。罗光指出,生命的实质就是“创生力”“生命力”,这种展现出“存有”本体的根本意涵的“生命”,其实质是一种力,“生命”就是“创生力”。作为整个世界之本体的“生命”,一方面是变易不息的“生生之动”,另一方面是一个具体的实体、“生命”,这两者在实际上是“一而二、二而一”的,而维系“生命”这两大要义的根本因素就是“生命之力”。在一种根源性的“生命之力”的推动下,整个世界变易不息以生成和发展实体,实体作为“生生”的动体又继续进行变易。罗光曾经多次讲到,“生命”在本质上是宇宙万物的一种内在的力,推动变易以形成实体,亦推动实体的继续变易,这种生命力运行不息、贯穿万物,使宇宙成为生命的洪流。

罗光“生命哲学”之“创生力”概念的提出,主要借鉴了以下三种哲学传统的理论智慧:一是以《周易》为基础的儒家“生生”哲学所提出的万物生生、健动的观点;二是西方以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的古典哲学传统关于世界变易之动力因的探讨;三是天主教教义关于“天主创造世界”的“创造神力”观念的启示。

用这种“创生力为世界之根本”的观点审视中西方哲学,罗光曾经指出:“中西哲学讲宇宙万物,很慎重的讲‘性’,讲‘质’和‘理’,然后又讲‘在’,但都是抽象的观念。对于具体上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则都放过不讲。西洋哲学以‘性’和‘在’相结合而成一实体,却不讲‘性’怎么能和‘在’相结合,大家以为‘在’是具体性,‘性’有了‘在’,便实际存在了,但是西洋哲学所讲的‘在’为抽象观念,抽象观念的‘在’如何能使‘性’成为具体的存在乃是一个重要问题。中国哲学朱熹以‘理’和‘气’相结合而成物,朱熹也没有讲‘理’怎么和‘气’相结合,这个中西哲学的问题,乃是‘力’的问题。”这个“力的问题”成为罗光“生命哲学”体系关注的重要问题,他就把这个推动“性”与“在”、“理”与“气”相结合的动力命名为“生命之力”,也称为“创生力”。

三、“形上生命哲学”之反思与评价

“形上生命哲学”会通儒家传统与士林哲学,对“生命”本体进行哲学阐释,建构了自己的哲学体系。我们对于“形上生命哲学”本体论的反思,集中在作为动力因的创生力问题上。

应当说,罗光追问创生力问题,这确实抓住了中西方哲学的一个关键。更恰当的说法或许是,罗光在中国式的生命哲学思路的启发下,出于由具体现实之“在”讨论“存有”的实在论立场,感受到以抽象思辨理路讨论本体论问题的缺失,进而以注重具体实在的“生命哲学”思维方式向两者进行了发问。罗光基于实在论立场的“生命哲学”提出了现代中国本体论建构的洞见。无独有偶,同样的洞见在现代新儒家那里也成为理论关注的重点。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牟宗三所探讨的理之“活动性”“创生性”问题。当然,两者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式并不相同。

那么,如何衡量罗光对此问题的解答呢?我们认为他的思想一定意义上囿限于士林哲学的框架之中,对于中西方哲学存在不同程度的误解。更为关键的是,罗光把自己与抽象思辨的本体论在哲学立场上的差异归约为具体观点上的论争,反而使自身的实在论立场淹没于这些问题的争辩中而未能鲜明地突显出来。

就西方哲学传统而言,以“性”和“在”的两范畴对于“有”的研究本身就是一种抽象的研究方法。“性”代表“有”的本质特征和其他附属性质,“在”代表“有”的“能存在”这一性质,以这两者结合来研究“有”是对于本体所进行的抽象分析,是一种思辨哲学的理路。由于思辨哲学的本体之“有”并未被理解为一定是“实际之有”,因而按照其本身的逻辑,并不会必然地发生“如何使‘性’具体存在”的问题,或者说这个问题不应是思辨分析的本体论关注的核心问题。因为从“性”和“在”两方面对“有”本体的研究只是对于现实世界从理论上进行抽象地分析探讨,因而不需负责回答“如何形成具体事物”的问题。而只有基于实在论立场的哲学系统,以“有”为实际之“有”、具体实在之“有”,才会把“如何使‘有’成为具体的存在”作为关键问题。罗光对于西方传统哲学的提问就是由此立场而发的,在这个意义上,与其说这种发问是在某个重要论题上的观点差异,不如更根本地说是两者哲学立场的不同。

就中国哲学传统而言,如果说“生命哲学”与西方哲学之间是立场的差异,那么“生命哲学”对中国哲学的质疑更主要是一种理解的偏差。在罗光看来,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哲学的本体论理路的主流是由实际之“在”的角度来研究“有”本体,这种观点主要是出自中国哲学中的气学一派。罗光就是根据气学传统的基本观点来批判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传统之观念论立场的。就事物的实际之“在”而言,罗光认为朱熹所讲的“理”大致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形式因”,代表的只是单独的形式,“气”则代表单纯的材料,大致相当于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因,因而理和气的结合必然还需要一个动力因的推动,方能形成具体事物。这样看来,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传统由于在本体论上只注重理则、规律,而不注重真实具体的现实事物、生命之“在”,因而并不强调一个“动力因”的问题,可以说是没有抓住使事事物物得以形成的根本因素,也就难以展现“存有”本体的真正义涵。也就是说,宋明理学中注重规律、天理的观念论传统对于世间万物和“存有”本体的思考是不成功的。相对于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一派,罗光更加赞同中国哲学中以张载、王船山为代表的“气学”传统的观点。

对此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罗光对朱熹为代表的理学的理解是不尽准确的。学界关于宋明儒学的相关研究已表明,即便是朱熹所讲的“理”也是具有“创生性”的,因此可以说“具有创生性的形式”是中国哲学所讲的“理”概念区别于西方亚里士多德传统所讲的“形式”概念的基本特征。换句话说,中国哲学之“理”,是自己包含着动力因(西方传统哲学所用的概念)、创生力(“形上生命哲学”所用的概念)、活动性(现代新儒家所用的概念)的,自己可以提供结合“理”与“气”、构成具体事物的推动力,而不需要向外寻找一个动力因。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罗光生命哲学对于朱熹哲学之“理”本身的创生性注意不够充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比较罗光和现代新儒家的代表牟宗三对于朱熹理学的批判,可以看出两者都是着重于理之“活动性”“创生性”问题。尽管他们在理之“创生性”的最终来源问题上观点各异,但却都是以“欠缺活动性”这一点作为朱熹的理论系统的主要缺陷,可以说在“活动性”问题上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

在这个“创生力”所代表的动力因问题上,生命哲学所做出的回答不同于西方传统哲学的观念论或是朱熹理学的思考方式,而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实在论、目的论哲学结合天主教信仰进行思考,最终以士林哲学作为理论典范,对于“力的问题”做出了以下回答。

在他看来,生命是事物由“能”到“成”的持续发展,而“凡是‘能’,都需要动因才会由‘能’而到‘成’”。使具体事物存在的“能”被罗光称为“存在能”,这是任何事物得以成为它自身的最根本的潜能。发动“存在能”、使事物存在的动因包括“最初动力因”和“继续存在的动力因”两类,生命哲学采纳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本体的‘存在能’最初由‘能’而到‘成’,是由另一实体(上帝)发动……本体存在之后,继续由‘能’到‘成’之行,则由本体自己发动,‘自己是动因’便是这种变易称为生命的理由”。总结来说,任何一个实体的“开始存在”和“继续存在”,都是由“存在能”经过“动力因”的发动而到“成”的,所有事物追溯到共同的源头,可以看出他们开始存在的动力是来自于另一实体(上帝);而事事物物的继续存在,动力则来自实体自身。这两种动力在总体上都可以说是生命力、创生力,因此一切生命都是由创生力发动和维持的,“宇宙间的一切动力,都来自创生力”。

具体分析两种动力发动的起点,则可看出两者显著的不同:“开始存在”的动力起点是另一实体,世间万物形成了一个连续的因果链条,追溯到最初的“第一推动力”就只能是在此世事物之外的创造主上帝;“继续存在”的动力起点是实体自身,也就是说事事物物的“存在能”一旦被发动,便开始自己发动、自我成全,自己成为自己存在的动力因,成为一个个生命体。因此,除了第一动力因来自超越世界的创造主之外,世间万物作为自动自成的生命,它们生生和发展自身的推动力都是来自世界本身。生命就是创生力,创生力维系着整个世界的生命历程,使之成为一道生命的洪流。

应当说,罗光在这个“生命之力”的问题上,体现出尝试融合儒家思想与自身的天主教信仰的期待。他一方面接受了儒家所讲的世间万物具有“生命性”因而内在地具有一种“生命之力”的观点,认为生命能够“自动自成”,生命本身的内在动力推动着“生生”之变易的运行不息;另一方面为了接纳天主教的上帝信仰,又认为这推动一切生命的生命力在最初的源头上需要一个创造主上帝,只有上帝最初那决定性的“一推”,才使得世界的生命洪流得以不断运转。从这个意义上说,上帝又成为世界一切事物的总根源,“生命哲学”正是通过这一点来论证上帝信仰的必要性的。

对于整个世界之生命力的最初源头——上帝,罗光在“生命哲学”体系中时时不忘加以强调。“宇宙万物为相对的实体,相对的实体有自己存在的开始,在开始以前不存在,不存在者不能使自己存在,所以必须由绝对自有的实体使它存在,宇宙便有创造主天主。”以及,“整个宇宙万物的存在,最终要依靠亚里斯多德所说的最后或最高的动力因,这最高的动因为不含着能而纯净是成的绝对实体,他用自己的力,从无中创造了宇宙。他的创造力必要贯通宇宙万物,不仅为使宇宙万物彼此间具有发动力,互相连贯且为使万有存在,继续存在。天主教的信仰说,创造力乃是天主圣神”。这些论述体现出罗光的生命哲学体系坚持认同于天主教信仰的特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的生命哲学被许多基督教学者称为一种“理性神学”。

跳出罗光的哲学体系来做评价,我们认为,儒家哲学对“生命力”在宇宙之初从何而来的问题采取了“存而不论”的态度。比如朱熹所代表的理学传统认为宇宙最初有理,但不再对理的来源进行进一步的追问,或者说他们并不把理的源头问题作为自己思考的重点;张载、王夫之为代表的气学传统认为整个世界为一气所成,但也不着重去探讨气在世界产生之初的来源问题。罗光的哲学思想受到西方哲学思维方式的影响,在此问题上不是如中国哲学一样“存而不论”,而是对于宇宙的起源、最初的生命力的起源问题进行进一步的寻根究底。应该说他的探究主要是认同于中世纪士林哲学的理论逻辑,也与他自己所信仰的天主教教义相一致。在本文看来,这种思考对于中国哲学自身传统来说是一种较为陌生的理路,可以说是把士林哲学的问题意识嫁接在中国哲学的思考之中而产生的一种现代中国哲学的观点。

并且,由于儒家与天主教对“生命之力”的问题的思考在根本上存在着较大张力,因而罗光所期待的在学理上融通儒家与士林哲学、天主教信仰的理论任务显得步履艰难,生命哲学的阐述也常常表现出徘徊于儒学与基督信仰之间的状态。比如,天主教的教义认为,上帝不只是在源头上创造世界,而且是一直持续地参与维持世界的运行。罗光出于对教义的信仰,也常常讲生命力、创生力一刻也不能脱离创造力,就好比电流不能脱离电源。二者一旦分开,生命力就无法创生和运化。按照这种说法,我们可以推知即便最初的“存在能”被发动以后,事物的自动、自成仍然在根本上是基于天主的“创造神力”。那么这种所谓的“生命”显然不是“自力”,而是“他力”,更接近于天主教、士林哲学的观点。但是,罗光同时又对儒家所讲的“生命为自动自化”的观念深表赞同,并以此作为整个生命哲学本体论的核心。他强调唯有事物在“潜能”被发动以后能够自动、自成,才堪称真正的“生命”。换句话说,上帝一旦在最初把动力因赋予生命力后,生命力便成为世界万物之内的自动自成的动力,而不再需要上帝的“继续创造”。显而易见,上述两种观点是不可能同时成立的。我们看到,在生命哲学体系的最后一个修订本——《形上生命哲学》中,罗光仍然在继续思考这个问题,并且坦率指出自己此前一直在这两种观点之间徘徊。最后出于信仰的关系,他在这本“晚年定论”中选取了上帝既进行“最初创造”,也负责“继续创造”的观点。但是,此书没有再给出学理上的论证,也没有进一步思考这种观念与生命哲学的本体论系统之间可能出现的矛盾。应该说,生命哲学体系从学理上有所论证、并与生命哲学本体论一贯下来的应当是上帝作为“第一推动力”,进而世间万物“自动、自成”的观点。

综上而言,在“形上生命哲学”的“生命本体论”中,基本的形上学理路体现出由“在”的角度来研究“有”本体的实在论立场,在这层意义上,生命是“有”之“在”(“生命”概念的形上义涵);本体之“有”的现实形态是真实的、具体的、不断变易的生命,在这层意义上,生命是不断继续的“生生”之变易、是由潜能到现实的持续发展(“生命”概念的具体义涵);整个世界的“生生”在实质上由一种根源的动力因来推动和维持,在这层意义上,生命的根本是创生力、生命力,这种力在最初来自造物主上帝(“生命”概念的宗教义涵)。“生命本体”的形上义涵、具体义涵、宗教义涵构成了“形上生命哲学”本体论的基本框架。这一本体论的理论特色展开为以下四点:

首先,“生命哲学”认同和吸收了儒家本体论,认为世间万有在根本上都是“生命”,由生命之“在”的进路研究“存有”问题。

其次,“生命哲学”借鉴了西方士林哲学以“潜能—现实”原理阐释变易的思想,并融会儒家关于生命之自化、变易的观点,以阐明“生命哲学”之“生命”概念的义涵。

再次,在生命个体的动力因问题上,罗光改造了士林哲学认为“一切物体的动力因都来自物体外部,因而都是由他物推动”的观点,主张就单个物体来说,每个生命体都是自动自成的。创生力不是外在于万物的另一种力量,而是就在万物之中。

最后,在整个世界之创生力的来源、宇宙万物的最初动力因上,罗光认同士林哲学和天主教教义的说法,认为创生力不是自己产生的,而是在最初由上帝创造,是分享了上帝的“创造神力”才出现的。

作者:吴倩,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儒家哲学、现代新儒学、宋明儒家乡治实践。

来源:程志华主编:《畿辅哲学研究》第四辑,河北大学出版社,2025年5月出版,第212-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