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科学研究

学术成果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別金花 | 船山哲學的詮釋與重構——《宋明儒學之重構——王船山哲學文本的詮釋》讀後

发布日期:2025-05-21    作者:別金花     来源:     点击:

论著信息

书名:《宋明儒学之重构——王船山哲学文本的诠释》

作者:程志华,哲学博士,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燕赵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ISBN:978-7-307-23386-7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年12月

船山哲學的詮釋與重構——《宋明儒學之重構——王船山哲學文本的詮釋》讀後

別金花

在中國哲學史研究領域,王船山一直備受關注,這不但緣於船山本身龐雜豐厚的思想遺產有待不斷挖掘闡發,也與船山所處明清之際急劇變化的時代背景息息相關。王船山遍注群書,著述浩繁,要理出一個清楚的眉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連牟宗三先生也說:“極難見出其(指王船山——引者注)系統上之必然性,也許都可為程朱陸王所已建立之原理之所含。所以其自己系統之特殊眉目極不易整理。”越不易整理,越見出研究船山之艱難。近來,程志華教授的《宋明儒學之重構——王船山哲學文本的詮釋》(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22)便是一部知難而進的船山學力作。作者肯認船山哲學是一個兼具整體性與系統性的哲學體系。這一哲學體系所展現的學術理路,就是,基於程朱理學,反對陸王心學,承繼張載之學,面對宋明儒學之問題,“自樹新義”而“補宋明儒之所不足”。作者認為,王船山的學術理路涉及兩個層面:其一是對宋明儒學的反思;其二是對宋明儒學問題的建構。且兩面緊密聯繫、不可分割,前者是後者的手段和基礎,後者是前者的目的和結果,兩者可以“重構”一詞來總括。而這也恰是該書書名《宋明儒學之重構》的應有之義。本書在詮釋方法、詮釋內容以及對船山學的歷史定位等層面都體現了鮮明的理論特質。

首先,本書在哲學及哲學史詮釋層面有高度的方法論自覺。本書《緒論》部分設專節討論中國哲學史研究中的詮釋方法問題,並對本書的詮釋方法做了界定。作者認為,哲學史的研究方法,可分“道的層面”與“術的層面”。“道的層面”主要指“詮釋理路”問題,“術的層面”主要指“策略、方法和技巧”。就“詮釋理路”而言,中國哲學史研究存在“外在詮釋”和“內在詮釋”兩種詮釋路向。“所謂‘外在詮釋’,指詮釋者‘跳出’研究物件的概念、義理框架,探究時代背景對這些概念、義理所造成的影響,並揭示概念、義理的意識形態功能和社會影響。”作者認為,“外在詮釋”側重探討哲學思想與時代背景之間的互動關係,是一種社會學或社會科學方法,而不是哲學或哲學史研究的方法。除“外在詮釋”外,還有“內在詮釋”的方法。“‘內在詮釋’要求解釋者在研究物件的思想框架內進行詮釋;一般只就概念談概念,就義理論義理,不去涉及時代背景,也不牽涉思想的意識形態功能和社會影響。”哲學思想的特徵在於其“超越性”,哲學思想的發展有其“內在的理路”。因此,哲學史研究應採用這種就概念、義理本身來探討的“內在詮釋”方法。作者進一步指出,確定哲學史的“內在詮釋”理路,還只是詮釋工作的準備性階段,只是為了把與哲學史無關的內容清除掉。要進入真正的詮釋階段,還要圍繞“詮釋學”本身就行。作者考察了詮釋學作為一門學問的發展歷程,這段歷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施賴爾馬赫和狄爾泰等人奠基的傳統解釋學,即“客觀的詮釋學”,伽達默爾為代表的“主觀的詮釋學”,以及傅偉勳所建構的“創造的詮釋學”。這一詮釋學的歷程正好印證了詮釋學邏輯發展的走向:由強調詮釋的“客觀性”,經由強調詮釋的“主觀性”,走向詮釋的“創造性”。作者據此指出,開展中國哲學史研究,“既需遵循‘客觀詮釋學’對‘客觀’意義的強調,亦需強化‘主觀詮釋學’對‘主觀性’的凸顯,更應增強‘創造詮釋學’所凸顯的‘創造’意識。”作者把上述詮釋理路喻為中國哲學史研究的“圖紙設計”,這屬於“道的層面”。而在確定“圖紙設計”之後,還需要具體的工程施工,這屬於“術的層面”。就中國哲學史研究而言,具體的“術的層面”包括“詮釋策略”“詮釋方法”和“詮釋技巧”三個方面。作者對此都有精到的分析與總結,這裡不再展開論述。

其次,就詮釋內容而言,程志華教授所著《宋明儒學之重構》一書,將船山的哲學體系分為“‘無終始’的宇宙論”“‘實有’的本體論”“‘善’的人性論”“‘修身為本’的工夫論”“基於‘演進’的循環歷史觀”“‘天’‘民’並重的資治論”六個部分。作者不但從縱向層面,梳理船山哲學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在中國哲學史中的源流、演變,以及船山對這些概念的反思與重構,而且還從橫向層面,以比較哲學的視野,探討中西哲學在比較與會通中面臨的方法論問題。就縱向層面而言,無論是船山的宇宙論、本體論,還是他的人性論、工夫論,都涉及傳統中國哲學中的基礎概念與範疇,諸如心性情才、性命天道、無極太極、動靜有無、太虛太和、陰陽五行、理氣道器、天理人欲、本末體用、本體功夫、內聖外王,等等。這些基礎概念與範疇凝聚成了中國哲學獨有的問題意識與致思方向,構成了中國哲學極為豐富的義理世界,也成為船山哲學體系的重要義理來源。對上述概念與範疇,作者首先從字源與經典中尋其詁訓、察其源流,在總結先秦、兩漢尤其是宋明儒者相關解釋的基礎上,系統梳理船山的理解與詮釋,考察流變,辨析異同,由此總結船山哲學的理論特質。

就橫向層面而言,作者在詮釋船山哲學文本的過程中,就哲學層面尤其是中西哲學比較中牽涉到的方法論問題做了必要的說明與論證。比如,在考察船山哲學的本體論之前,為了論證在中國哲學視域下討論“本體論”的合理性與有效性,作者就中西哲學中的“本體”概念在學理上做了詳盡的梳理與比較。作者分別考察了西方哲學與中國哲學“本體”概念的流衍及主要含義,指出中西哲學“本體”是“異中有同”。作者根據維特根斯坦的語言哲學,進一步指出,中西哲學“本體”概念的流衍都呈現為一種“家族相似”。西方哲學“本體”的各種形態如“本原”“元一”“怎是”“物自身”“絕對精神”等並不存在“共同本質”,而是一起構成了“本體家族”。同樣,作為中國哲學“本體”諸形態的“心”“理”“良知”“乾元”“本根”等也不存在“共同本質”,也一起構成了“本體家族”。進而,中西哲學這兩個“本體家族”亦不存在“共同本質”,而是一起構成了人類哲學的“本體家族”。因此,作為研究“本體”的“本體論”,無論中西哲學,都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呈現為一種“家族相似”式的多樣形態。在這樣的方法論視域下,中國哲學當然可以有自己的“本體論”。職是之故,作者依中國哲學的本體論傳統,深入探討了船山哲學中的本體論,並將之視為一種以“太極”為本體的“實有”本體論。此外,與本體論相關,本書還討論了船山哲學中的宇宙論。與中西哲學中的本體論情形一樣,中西哲學中的宇宙論也呈現為一種“家族相似”。作者很清楚如下事實,即就西方哲學來講,“本體論”主要講“being”,即“是什麼”,“宇宙論”主要講“becoming”,即“怎麼樣”。很顯然,依中國哲學的傳統,“宇宙論”與“本體論”之間的分別不明顯,但相較而言,中國哲學更關注“becoming”,船山哲學亦如是。基於這一事實,作者把船山的宇宙論置於本體論之前來討論。

最後,本書的一個重要理論創見,在於提出了一種儒學“三形態說”,並特地把明末清初的王船山、黃宗羲一系單獨列為儒學發展史中的一個新的形態。作者指出,儒學史的發展有連續性的一面,但這種連續性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儒學史的發展也存在中斷性的一面。這種中斷性體現了儒學發展過程中新舊詮釋間的變化,這涉及“問題意識”“核心命題”和“概念體系”三類變化因數。以這三類變化因數為依據,作者將儒學史分為三種不同形態:一為原始儒學“實存道德描述形態”,指從先秦到漢唐間以對實存倫理道德理論描述和理想表達為主要內容和以實踐為特徵的儒學形態;二為宋明儒學“形上學形態”,指宋明兩朝時期以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之形上學為主要內容的儒學形態;三為明末清初儒學“形上道德實踐形態”,指以道德本體論為基礎,既具形上性又具經世功能的儒學形態。作者進一步指出,王船山在反思宋明儒學的基礎上,針對其不足進行了諸多理論建構,其學體現出明顯的既重“內聖”又重“外王”的特徵。當然,這也是現代新儒家的共識。比如唐君毅先生就說:“船山本其哲學思想之根本觀念,以論經世之學,承宋明儒重內聖之學之精神,而及于外王,以通性與天道與治化之方而一之者,惟船山可當之耳。”但本書作者不止于突顯船山哲學既重“內聖”又重“外王”的特徵,而是將其劃入一個新的儒學形態之中。作者指出,王船山與同時代的黃宗羲在儒學史上都是承前啟後的人物,他們均致力於總結宋明儒學,並從不同學術傳承出發共同建構起了一個儒學新形態,這個新形態的最大特點就是道德形上哲學與經世致用的結合與並重,或“內聖外王對列並舉”,而這一特徵共同構成了儒學發展中的一種“形上道德實踐形態”。眾所周知,牟宗三先生有所謂“儒學三期說”。牟宗三的儒學三期說顯然忽視了明末清初的儒學,並沒有將之視為一個獨立的儒學發展階段。而本書作者認為,包括牟宗三在內的現代新儒家開啟的“第三期儒學”與明末清初儒學“形上道德實踐形態”在特徵上是一致的。兩者都既重視內聖,又重視外王,雖然雙方對於“外王”的界定有新舊之別,但並不影響兩者在形態上的一致。作者就此指出,現代新儒學應從屬於“形上道德實踐形態”,是這一形態的延續與發展。“現代新儒學不是宋明儒學‘形上學形態’的豐富與展開,而是明末清初儒學‘形上道德實踐形態’的豐富和展開。……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不是開啟于現代新儒家,而是開啟於明末清初儒者。此乃王船山哲學在儒學史上的定位,亦是本書最終的結論。”

當然,本書所持部分觀點也有值得進一步討論的地方。比如,本書把船山的文本界定為一種哲學的文本,而有所區別于傳統意義上的思想文本與經學文本,這是本書作者的一種詮釋路向,這不成問題,但作者似乎把經學與哲學間的界限絕對化了。作者說:“有些學者混淆‘經學’與哲學,把考據、訓詁、注疏當作哲學研究。在此,不是說‘經學’不是學問,而是說它不是‘哲學’。所謂‘經學’,乃注經之學,為闡釋儒家經典的學問;形成于漢武帝時代,標誌是朝廷設立五經博士,使闡釋儒家經典成為專門學問。”其實,考據、訓詁、注疏只是經學的一種形式,並不能代表經學全部,經學的核心在義理,經學義理也可以是一種哲學。馬一浮先生說:“經術即是義理,離義理豈別有經術?若離經術而言義理,則為無根之談;離義理而言經術,則為記問之學。”馬一浮以六藝為經術,經術所顯者為義理,義理所示者為常道。熊十力先生說:“夫常道者,包天地,通古今,無時而不然也。無地而可易也。以其恒常,不可變改,故曰常道。”熊十力即以經學義理為一種常道,一種哲學,並極力闡發經學中的哲學思想。他進一步宣說:“儒者六經之道,方是哲學究極境地”。因此,經學與哲學並非形同水火,而是有進一步融通的空間。

如果說船山哲學是對宋明儒學的一種反思與重構,那麼,本書作為船山哲學文本的一種詮釋,不失為對船山哲學的一種新的整合與重構。本書彰顯的詮釋路向,對船山哲學的整體把握與詮釋,尤其是基於“三形態說”對船山哲學的新的歷史定位,將促使我們更深入地理解船山的哲學體系,重新反思傳統的儒學分期說以及船山哲學與清代學術的複雜關係。

作者:别金花,哲学博士,河北金融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休闲哲学。

原载:《鹅湖月刊》2024年第10期第2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