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夫只在自己——王阳明“致良知”的功夫论解读
程志华
摘要:王阳明的“致良知”是以“功夫之病”为问题意识的,其展开和建构是一种功夫论的进路。具体来讲,他认为做功夫有诸多缺点、错误,诸如“己私之病”“外驰之病”“支离之病”“忘助之病”,而救治“功夫之病”的药方是“知行合一”。不过,“知行合一”只是“权说”,不是“实说”。若“实说”,则乃“知行不分”,而“知行不分”的本体乃“良知”,故“实说”便是“致良知”。就“致良知”讲,针对诸种“功夫之病”,王阳明既讲了一般原则,又讲了四种针对“功夫之病”的具体对治功夫。在“致良知”功夫论说时,王阳明贯穿其中并凸显的是“功夫只在自己”的观念,而这一观念既赋予人以“主体性”,亦赋予人以“责任性”。
关键词:王阳明;致良知;功夫论;主体性;责任性
王阳明心学以“致良知”为宗旨,但这个宗旨的提出经历了一个过程,贯穿了其一生的体履。钱德洪和胡松对王阳明一生为学、为教均有“三变”之说,此说较具体地说明了宗旨的体履和提出过程。钱德洪的说法是:王阳明“为学”三变——始“驰骋于辞章”,中而“出入二氏”,终而“豁然有得于圣贤之旨”;“为教”三变——始教“知行合一”之说,中而“多教学者静坐”,终而“单提‘致良知’三字”。胡松将王阳明“为学”“为教”的三变合在一起说:始因学者“纷扰而难定”,则教人“静坐反观,专事收敛”;中因学者“几于禅矣”,则“揭言”“知行合一”,教人“去人欲而存天理”;终因学者“泥于言诠,而终不得其本心”,“则专以‘致良知’为作圣为贤之要矣”。
钱德洪与胡松所论虽有差别,但均以揭明王阳明“致良知”的宗旨为核心。关于“致良知”这一宗旨,王阳明本人有具体的展开和说明,此便是其著名的四句教:“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四句教涉及“本体”与“流行”两个层面;前者对应“心之体”“良知”,后者对应“意”“善”“恶”。进而,“流行”又对应“功夫”,因为善恶发生于“流行”中,故“流行”是“功夫”的必要性前提。实际上,四句教主要是就“功夫”讲的,王阳明在讲四句话时自己说:“与学者言,务要依我四句宗旨……此是彻上彻下语,自初学以至圣人,只此功夫。”“只此功夫”不仅排除了其他功夫,而且凸显了四句教即是“致良知”的“功夫属性”。
就“致良知”概念本身来讲,当然“良知”指的是本体,但“致”字所指是功夫。而且,在王阳明,本体与功夫是不可分的。他言:“合得本体是功夫,做得功夫是本体。”意思是,功夫以本体为目的,本体是功夫的主体,可见本体与功夫是一致的。正因为如此,后学邹元标概括之以“功夫即本体,本体即功夫”。此概括之“即”字点破了本体与功夫的区隔,成为对王阳明之言的补充。既然本体与功夫为相“即”关系,那么对于“良知”本体,既可从“本体”角度讲,亦可从“功夫”角度讲。实际上,王阳明的“致良知”主要是从“功夫”角度讲的。下面,笔者试从功夫角度展开对王阳明“致良知”的解读。
一
要解读“致良知”,须先从其问题意识入手,即厘清“致良知”是针对什么问题而建构的。在王阳明,这个问题意识是“功夫之病”。
当然,有“病”需要用药,此为“因病而药”,但前提是诊断,先搞清“病”的具体情况。在王阳明,此种诊断即是“明”。如同照镜,虽有“物”之在,但“镜之明”是前提。他说:“只怕镜不明,不怕物来不能照。讲求事变,亦是照时事,然学者却须先有个明的工夫。”“明的工夫”即是“诊断”。
关于“病”,王阳明在多义上使用,其一为身病,指身体不健康;其二为“心病”,指认识或心理上的缺点、错误。进而,“心病”又分为两种:一是品行之病;二是功夫之病。关于品行之病,指人在品行的诸种不良表现,王阳明对此有很多论述,诸如“自高自是,不肯屈下人”之“傲”、“自足自是,傲然居之不疑”之“。在此,吾人不论其诸种品行之病,只论他关于功夫之病的思想。
所谓功夫之病,指在修行方法或途径上的缺点、错误。基于“明的工夫”,王阳明将功夫之病概括为四类:
第一类是“己私之病”,指不能去掉私欲。所谓私欲,不仅包括“声利嗜好”,而且包括“生死念头”。就前者讲,人们易于下手,而且“能脱落殆尽”;就后者讲,人们不仅“有未融释处”,常常认识不及,而且它乃“从生身命根上带来”,“故不易去”。然而,要做功夫,“己私之病”是不可不去的。具体来讲,“己私之病”包括诸如以下几类:一是“好名而不务实”。“为学大病在好名。……‘闻誉而喜,闻毁而闷,即是此病发来?’曰:最是。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二是“好高”。以外求知识为旨,而不内心修行,停留于“日谈道德”,“亦只成就得务外好高之病而已”。“好高”乃是“己私”的表现,是“不能忘己”的结果。三是“意必固我”。《论语·子罕》载:“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意”指“任意”,“必”指“专必”,“固”指“固执”,“我”指“自我”。后人未达孔子圣境,常在功夫上表现出“意必固我”。
第二类是“外驰之病”,指做工夫不是“反身而诚”,而是在心外去追求。“外驰之病”具体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只求光景”即“玩弄光景”,将实在的本体理解为抽象状态,似“光景”如“影子”般不实而幻。二是“只说效验”,将心思专用于外在效果上,而非内在心性上。“若只管求光景,说效验,却是助长外驰病痛,不是工夫。”因不在内用功,故“外驰”实可谓“不是工夫”。
第三类是“支离之病”,指“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支离之病”不仅不是“小病痛”,它会导致“终身不行”或“终身不知”,而且它“其来已非一日矣”,非常普遍且持久。“支离之病”主要表现为将功夫致力于辞章、记诵。“今却只从言语文义上窥测,所以牵制支离,转说转糊涂,正是不能知行合一之弊耳。”之所以称之为“病”,在于愈下功夫,而“天理愈蔽”:“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索,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进而,不仅不会“得道”,反而“辩析愈多,而去道愈远”。之所以将功夫致力于辞章、记诵为“病”,在于它不是目的,也不是实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如人饥饿进食为了求饱,有病用药是为治愈,而辞章、记诵不是“食”和“药”,故于“求饱”和“治愈”无甚帮助,不过为“资口耳之弊”。总之,由于“为学不得要领”,“为文字夺却精神,不是小病”。
第四类是“忘助之病”,指功夫之“忘记”而间断、“欲速求效”而揠苗助长。“若时时去用必有事的工夫,而或有时间断,此便是忘了……时时去用必有事的工夫,而或有时欲速求效,此便是助了……”进而,“忘”实指对于功夫的“不着意”,“助”则实指对于功夫的“着意”即“刻意”。
二
毋庸置疑,诊断本身不是目的,目的在于治病。在王阳明看来,治病的“药方”乃“知行合一”。“某今说个知行合一,正是对病的药。”如果说“知行合一”为药方,那么首先需要搞清楚“知行合一”何义。在王阳明看来,“知行合一”虽讲“知”“行”两字,但两字实是“说一个工夫”,因为“一个工夫须著此两个字,方说得完全无弊病”。进而,所谓“知行合一”,并不是“凿空杜撰”,而是“知行本体原是如此”。
不过,要了解“知行本体原是如此”,需要“头脑见得分明”,即真正理解、彻悟“知行合一”的真义。“若头脑处见得分明,见得原是一个头脑,则虽把知行分作两个说,毕竟将来做那一个工夫……若头脑见得不分明,原看做两个了,则虽把知行合作一个说,亦恐终未有凑泊处,况又分作两截去做。”那么,“知行合一”的真义为何呢?撮王阳明思想之要,可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从逻辑顺序上讲,知乃行之始,行乃知之成,二者在逻辑上有必然关联。“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其二,从展开程度讲,“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若未及此程度,便既不是“真知”,亦不是“真行”。其三,从本原上讲,“知”与“行”乃“体用一源”。“一如树之根本,贯如树之枝叶,未种根何枝叶之可得?体用一源,体未立,用安从生?”在此,“知”与“行”都是“用”,而这两“用”的本原是相同的。
进而,即使不分析上述真义,由身心“体履”亦可悟得“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知行体段亦本来如是。吾契但着实就身心上体履,当下便自知得。”在此,“体段”即“本然”义。例如,“知食乃食”“知汤乃饮”“知路乃行”,看似其中有时间先后顺序,实则“知食”“知汤”“知路”莫不是“食”“饮”“行”之始,而“食”之美恶、“汤”之冷热、“路”之正误莫不待“行”而知。质言之,“知”与“行”并无时间先后,而乃是一体之两面,故“知行并进之说无复可疑矣”。这里,与“支离之病”强调“知”“行”区别不同,王阳明强调的是二者的关联,取消了二者的区别。
既然“知行本体原是如此”,那么为何还会将知行分做两件事呢?根本原因在于“被私欲隔断”。王阳明说:“知得父当孝、兄当悌者,却不能孝、不能悌”,“此已被私欲隔断,不是知行的本体了”。也就是说,若无“私欲隔断”,便不会将知行二分。他的例证是:所谓某人“知孝”“知悌”,必指他“会行孝”“会行悌”,而非指他“只是晓得说些孝悌的话”。此犹如“知痛”一样:唯有“自痛了”方“知痛”;亦犹如“知寒”一样:唯有“自寒了”方“知寒”;也犹如“知饥”一样:唯有“自饥了”方“知饥”,等等。这些均说明:“知行如何分得开?此便是知行的本体,不曾有私意隔断的。”
由上述不难发现,王阳明所讲“知行本体原是如此”,实是指“知行不分”,而他却言“知行合一”“知行并进”。“知行不分”没有分离“知”与“行”的问题,而无论是“知行合一”还是“知行并进”,所谓“合一”“并进”,其前提便是“知”与“行”有分别,否则无所谓“合一”“并进”。王阳明对这个逻辑上的问题有充分的警觉,故他言“知行合一”只是“权说”,而非“实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离。只为后世学者分作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故有合一并进之说。”所谓“权说”“实说”为借用佛教概念:前者指为照应某些问题的“方便说”,后者指对事物实情的“真实说”。王阳明在此并未使用“权说”“实说”概念,但这段话当中明显透露出“知行不分”是“本然”,为“实说”;“知行合一并进”是针对“两截用功,失却知行本体”而不得已提出的说法,属“权说”。进而,关于“知行合一并进”之说,王阳明认为其乃针对世间两种人的言说:一种人为“冥行妄作”之人。这种人“懵懵懂懂的任意去做,全不解思维省察,也只是个冥行妄作”;对于这种人“必说个知,方才行得是”。另一种人为“悬空去思索”之人。这种人“茫茫荡荡悬空去思索,全不肯着实躬行,也只是个揣摸影响”;对于这种人“必说一个行,方才知得真”。“冥行妄作”对应的是前述“支离之病”的“冥行”,“悬空去思索”对应的是前述“支离之病”的“妄想”。总之,这段话的意思是,所谓“知行合一并进”,乃是针对“冥行”“妄想”两种“支离之病”的“权说”。
不过,不能因“知行合一”乃“权说”而贬低其意义。在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权说”的目的是通向“实说”,求得本体。“某今说知行合一,使学者自求本体,庶无支离决裂之病。”
三
在王阳明,“实说”之本体便是“良知”。不过,人们常常对“良知”缺乏自觉,“未能致得自己良知,未全得断断休休体段耳”。在此,“体段”乃“本然”义,指“良知”的本来样子。“断断休休”则是对“体段”的形容,为“专诚乐善貌”。
“龙场悟道”是王阳明发明心学的开端。之所以谓之“开端”,在于他自此“始知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此一发明的实质,即是所谓“心即理”。不过,依王阳明的说法,此时他虽然“点此二字不出”,但“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在他看来,“良知”乃学问之根本,“真所谓大本达道,舍此更无学问可讲矣”。因此,如果将之教人,“学者闻之,亦省却多少寻讨功夫”。而且,“良知”是其“百死千难”之体履所得,而不是灵机一动式的偶感。“某于良知之说,从百死千难中得来,非是容易见得到此。”可见,王阳明视“良知”不仅为自己的发明,而且为自己的思想主旨。
“良知”之所以如此重要,那么“良知”何义呢?具体来讲,“良知”有两义:其一,它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本原——既是对于天地万物认识的本原,亦是关于天地万物价值的本原。关于此义,他以“岩中花树”和“花间草”两个寓言加以说明。关于“岩中花树”,核心观点是“花不在你的心外”,论证依据是:“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此寓言的意义为,对于天地万物的认识并不源自天地万物本身,而是“心”即“良知”;若无“心”即“良知”,则不会有此认识。关于“花间草”,核心观点是“善恶,皆由汝心好恶所生”,论证依据是:“天地生意,花草一般,何曾有善恶之分?子欲观花,则以花为善,以草为恶;如欲用草时,复以草为善矣。”此寓言的意义在于,天地万物的美丑、善恶等价值亦均源自“心”即“良知”;若无“心”即“良知”,则不会有此价值。其二,“良知”是衡量善恶是非的标准。“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而且,相对于“知”“行”来讲,“良知发现,当下具足”。“道心者,良知之谓也。君子之学,何尝离去事为而废论说?但其从事于事为论说者,要皆知行合一之功,正所以致其本心之良知。”
不过,蔽塞“良知”导致了“病”之发生。“缘此数病,良知之所本无,只因良知昏昧蔽塞而后有,若良知一提醒时,即如白日一出,而魍魉自消矣。……殊不知此数病者,皆是蔽塞自己良知之事。”在此,所谓“良知之本无”,不是指“良知”消失了,而是指被蔽塞、未能发挥作用。若“良知”“提醒”之时,“魑魅魍魉”即所有功夫之病皆消失不在;一旦“良知”被蔽塞,则种种功夫之病皆会“应运而生”。可见,“良知”犹如“主人翁”,“私欲”犹如“奴婢”——“主人翁”的健康状况决定着“奴婢”的顺从与否。王阳明所谓“主人翁”,意在说明,若在“良知”上用功夫,既可以“一勘尽破”,解决根本问题;而且为“捷径”,可省去“节节分解”等诸多无效工作。正因为如此,在“良知”上用功夫,不仅会“去病根”,而且会很“快活”。“常快活便是功夫。……何须如此!只要在良知上着功夫。”
所谓在“良知”上用功夫,需要做到两点:其一,在“自家求”,在自我“良知”上用功夫,而不可在“语言上转说”等。其二,“实落用功”,即将功夫落在实处,且时时处处予以落实。“良知本是明白,实落用功便是。不肯用功,只在语言上转说转糊涂。……此亦须你自家求,我亦无别法可道。”若形象地讲,在“良知”上用功犹如“饮食”与“消化”之关系:饮食是为了“养我身”——若食物“徒蓄积在肚里”,不仅不会“养我身”,反而会成“伤食之病”;唯有将食物予以消化,方可使其“养我身”——“养我身”对应在“良知”上用功,“饮食”对应“在语言上转”,“消化”对应“实落用功”。
进而,在“良知”上用功夫,即是所谓“致良知”。在王阳明,“致良知”有两义:其一,认识并彰显内在“良知”,以达至“良知”的要求。在此,“致”为“至”义。“致者,至也,如云丧致乎哀之致。……‘致知’云者,非若后儒所谓充广其知识之谓也,致吾心之良知焉耳。”其二,将“良知”推致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合乎“良知”要求。在此,“致”为“推至”义,即“行”之义。“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在王阳明,“致良知”是实在功夫,亦是根本功夫,所有功夫均归于它。具体来讲,一方面,“致良知”具有普遍性,“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等所有功夫均涵盖之下,均为“致良知”的具体应用。即,“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着实去致良知”,便是“诚意”;“着实致其良知而无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着实致良知”则自无“忘”、无“助”之病。另一方面,“致良知”具有彻底性,可以贯穿“心”“意”“知”“物”,为“彻上彻下”的功夫。“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的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此原是彻上彻下功夫。”基于这样两方面,王阳明认为“‘致良知’是学问大头脑,是圣人教人第一义”。
最后,王阳明强调,“致良知”之责在自己。虽“良知”人人皆具,但能否“致良知”,却决定了圣、愚之分。这里,“愚夫愚妇不能致”,指的不是“不能致”,而是“未致”。若言“不能致”,便无所谓“致良知”之说了。进而,“圣”“贤”“愚”“不肖”皆取决于能否“致良知”及其程度。“圣人之学,惟是致此良知而已。自然而致之者,圣人也;勉然而致之者,贤人也;自蔽自昧而不肯致之者,愚不肖者也。……是故致良知之外无学矣。”很显然,王阳明将“致良知”的责任赋予了个人主体。
四
就上述内容讲,无论是“知行合一”真义,还是“致良知”的作用和地位,对于治疗功夫之病仍隔着一层。鉴于此,王阳明具体探讨了如何做功夫问题。关于如何做功夫,可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王阳明所论:一层是做功夫的原则,二层是四类功夫之病的治疗。
关于做功夫的原则,具体包括五点:
其一,须“头脑”作主。所谓“头脑”作主,指做功夫须有宗旨,如此才有方向。如行船须有舵一般,航向需掌舵来随时调正。“头脑”作主乃是做功夫之“大本达道”。“为学须得个头脑工夫,方有着落。纵未能无间,如舟之有舵,一提便醒。不然,虽从事于学,只做个义袭而取,只是行不著,习不察,非大本达道也。”在王阳明,此“头脑”当然指的是“良知”。
其二,须先立志。在确立了“良知”这一“头脑”后,接下来做功夫的关键便是“立志”。王阳明将“立志”称为“紧要大头脑”。“大抵吾人为学紧要大头脑,只是立志,所谓困忘之病,亦只是志欠真切。”具体来讲,做功夫有两大关键:一是“患不知要”,指的是无“头脑”作主;二是“患无笃切之志”。因此,“既知其要,又能立志笃切如此,其进也孰御”。就此来讲,立志可比之为“种其根”,做功夫可比之为“培拥灌溉”。故,做功夫“莫先于立志”,否则会徒劳无功。“夫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事培拥灌溉,劳苦无成矣。”
其三,须“集义”。“集义”与相对的“义袭”两个概念出自孟子论“浩然之气”:“集义所生者,非义袭而取之也。”朱熹注“集义”为“事事皆合义”:“集义,犹言积善,盖欲事事皆合于义也。”注“义袭”为“偶合于义”:“袭,掩取也……非由只行一事偶合于义,便可掩袭于外而得之也。”既然“集义”乃“事事皆合义”之义,那么“集义”必以“事”为前提——唯有落实在“事”并体现于“事”,才有所谓“集义”;否则,便是“悬空去思索”,终而成为“妄想”或“玩弄光景”。故,孟子在“集义”后紧接着又言“必有事焉”,以强调“事”与“集义”的关联。基于此,王阳明认为,所谓“集义”便可以说即“必有事焉”:“必有事焉,只是时时去集义。”进而,所谓做功夫亦可以说只是“必有事焉”“这一事”。“在凡人为学,终身只为这一事,自少至老,自朝至暮,不论有事无事,只是做得这一件,所谓‘必有事焉’者也。”所谓“这一事”,不仅意指“必有事焉”的唯一性,而且指“必有事焉”乃“致良知”的“下手处”,即“必有事焉即致良知功夫”。总而言之,“集义”即是“致良知”。“君子之学终身只是集义一事。义者宜也。心得其宜之谓义。能致良知,则心得其宜矣,故集义亦只是致良知。”
其四,须“慎独”。“慎独”为《礼记》的《礼器》《中庸》《大学》篇所论及,除了《礼器》所论“慎独”不具有概念特质外,《中庸》《大学》所论“慎独”则具有概念特质。朱熹注《中庸》《大学》“慎独”为“谨其独”义,即于“独知之地”须戒慎恐惧:“独者,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此君子所以重以为戒,而必谨其独也。”王阳明则不持朱熹所论“慎独”此义,而认为“慎独”乃“独知”,即“良知”之自知。“良知即是独知时,此知之外更无知。”“所谓人虽不知,而已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既然“慎独”为“良知”之自知,那么它便与“集义”等功夫是相通的,因为“集义”等功夫均以“良知”为“头脑”。“凡致知者,致其本然之良知而已。《大学》谓之‘致知格物’,在《书》谓之‘精一’,在《中庸》谓之‘慎独’,在《孟子》谓之‘集义’,其工夫一也。”进而,既然“慎独”为“良知”之自知,且“慎独”与“集义”等功夫相通,那么便可谓“慎独”为功夫之基了。“从来为己学,慎独乃其基。”
其五,须“学贵得之心”。上述几个原则仍需有一个标准,即“学贵得之心”。“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乎!”当然,“心”不是“小心”即“一己之心”,而是“大心”即“良知”。在王阳明,“学贵得之心”,不仅将上述四个原则关联起来,使其成为一个系统;而且为这些原则奠定了形上基础——“心”即“良知”是本原和主宰。更为重要的是,“学贵得之心”因“心”为“良知”,故它既是“致良知”功夫的体现,也是向“致良知”功夫的回归。实际上,不仅“学贵得之心”如此,“头脑”作主、先立志、集义、慎独均既是“致良知”功夫的体现,又是向“致良知”功夫的回归。而且,不仅这五个原则如此,下面关于功夫之病的治疗亦是如此。
关于四类功夫之病的治疗,分别是:
其一,修身在修心——对治“己私之病”。无论是“好名而不务实”,还是“好高”“意必固我”,均属“己私之病”。既言此病为“己私”,那么对治之药当然应为“克制己私”即“克己”。在此意义下,“为己”则须“克己”,“克己”的目的是“无己”,故“为己之学”即“君子之学”。正如人走路一般:若误入歧途,须及时纠正;否则,便不会到达“欲到之处”。“若不用克己工夫,终日只是说话而已,天理终不自现,私欲亦终不自现。如人走路一般,走得一段,方认得一段;走到歧路处,有疑便问,问了又走,方渐能到得欲到之处。”若不用“克己”功夫,亦不会获致、呈现“天理”。进而,“克己”乃由“心”为主宰。“要修这个身,身上如何用得工夫?心者身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故欲修身在于体当自家心体,当令廓然大公,无有些子不正处。”既然如此,若要“克己”,就当“体当自家心体”,使主宰之“心”发挥作用,使凡事“无有不正处”。总之,所谓“修身”实质在“修心”,而“修心”乃对治“己私之病”之药方。
其二,“心真切”方是真切功夫——对治“外驰之病”。所谓“外驰之病”,无论是“只求光景”,还是“只说效验”,均源于不“在内用功”而“在外用功”。在王阳明看来,“在外用功”所表现者乃“心不真切”——对“光景”和“效验”的追求导致了“分却向里工夫”。因此,对治“外驰之病”,需“在内用功”,使“心不真切”恢复为“心真切”。所谓“心真切”即“真心”,指“心”真实确切地自作主宰,不能被搁置或遮蔽。一旦“心”被搁置或遮蔽,便会变得“心不真切”,成为“不真切之心”。例如,“孝”应基于“心真切”,否则便是“非真孝”。“非真孝”的原因在于“外弛之病”。王阳明说:“吾辈今日用功,只是要为善之心真切。此心真切,见善即迁,有过即改,方是真切工夫。如此则人欲日消,天理日明。若只管求光景,说效验,却是助长外驰病痛,不是工夫。”
其三,“心统性情”——对治“支离之病”。如前所述,“支离之病”主要包括“冥行”“妄想”两种类型。在王阳明看来,这两种类型的“支离之病”均源于“无本以自立”,丧失了“心”的主宰。“此心操存舍亡,只在反掌之间。向来诚是太涉支离。盖无本以自立,则事事皆病耳。”如果由“心”主宰,“本体自立”,则其发用无丝毫缺欠——它不仅没有先后次序,故不会导致知与行在次序上的支离;而且它“用之惟精”,没有任何遗漏之处,故不会导致因“知”而遗漏“行”或因“行”而遗漏“知”。“次序”是从纵向讲的,“遗漏”是从横向讲的。正因为如此,功夫实无“内外彼此之分”,即“学无内外”。无论是“格物”“正心”“诚意”“致知”,诸般功夫均是一体之不同表现。“理无内外,性无内外,故学无内外;讲习讨论,未尝非内也;反观内省,未尝遗外也。……格物者,格其心之物也,格其意之物也,格其知之物也;正心者,正其物之心也;诚意者,诚其物之意也;致知者,致其物之知也:此岂有内外彼此之分哉!”不过,要做到“学无内外”,须做到“心统性情”——“性”乃“心体”,为“未发”;“情”乃“心用”,为“已发”;故言“心统性情”。质言之,所谓由“心”主宰、所谓“本体自立”,实质即是“心统性情”,故“心统性情”可对治“支离之病”。
其四,“勿忘勿助”——对治“忘助之病”。所谓“忘助之病”,一是指“间断”,二是指“助长”。既然如此,那么对治之药方当然是“勿忘勿助”了。“若时时去用必有事的工夫,而或有时间断,此便是忘了,即须勿忘。时时去用必有事的工夫,而或有时欲速求效,此便是助了,即须勿助。其工夫全在必有事焉上用,勿忘勿助只就其间提撕警觉而已。”可见,“勿忘勿助”的实质是“必有事焉”,而所谓“勿忘”“勿助”不过是“提醒”而已。如前所引,“必有事焉,只是时时去集义”,它所强调者在于时时、处处都要合义。关于“勿忘”,王阳明喻之以“病疟之已发未发”加以说明——“病疟未发”时功夫容易间断,实际上此时“病根自在”,故功夫不容间断。关于“勿助”,王阳明认为其实质乃“功夫未熟”,即不了解功夫须“循循日进,自当有至”。不过,王阳明强调,“勿忘”“勿助”不可单独讲,否则会流于“沉空守寂”,无任何实际效果。之所以“勿忘勿助”不可单独讲,在于它们只是“提醒”,而功夫须“全在必有事焉上”。关此,王阳明喻以“烧锅煮饭”,形象地、准确地说明了“提醒”与“必有事焉”的关系——单独讲“勿忘勿助”如同空烧没有下水米的锅,不仅不会煮熟饭,而且会将锅烧坏。
五
综上所述,王阳明心学以“致良知”为宗旨,而此宗旨是以功夫为进路来讲的。就此进路来看,他的问题意识是“功夫之病”,即在修行方法或途径上的缺点、错误。基于“明的工夫”即“诊断”,他概括出四类功夫之病,分别是“己私之病”“外驰之病”“支离之病”“忘助之病”,其中关于“支离之病”论述最多。针对功夫之病,他提出的“药方”是“知行合一”,并对“知行合一”的真义进行了具体详细地说明。不过,基于他对“良知”的本体认定,他又指出所谓“知行合一”只是“权说”——只是针对功夫之病尤其是“支离之病”的“方便说”;而不是“实说”——所谓“实说”,是指对作为“知行不分”之本体的“良知”的“真实说”。“权说”“实说”之别,不仅显现出功夫与本体之别,也凸显了“良知”的本体地位。关于“良知”本体,其义具体有二:其一,它是天地万物之“理”的本原,即,既是对于天地万物认识的本原,亦是关于天地万物价值的本原。其二,“良知”亦是衡量善恶是非的标准。进而,相对于“知”“行”来讲,“良知”不仅是其本体,而且其发用流行“当下具足”,毋需任何条件之凭借。然而,“良知”的被蔽塞导致了“病”的发生,故而需要做功夫以恢复、彰明“良知”,而在“良知”上做功夫其实质便是“致良知”。“致良知”其义有二:其一,认识并彰显内在“良知”,以达至“良知”的要求。其二,将“良知”推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合乎“良知”要求。关于“致良知”之具体功夫,王阳明区分了做功夫的原则与对四类“功夫之病”治疗的具体功夫。前者指由“头脑”作主、立志、“集义”“慎独”“学贵得之心”。后者指修身在修心——对治“己私之病”,“心真切”方是真切功夫——对治“外驰之病”,“心统性情”——对治“支离之病”,“勿忘勿助”——对治“忘助之病”。
在王阳明,“致良知”这样一种功夫进路,其中所贯穿并凸显的是“功夫只在自己”的观念。从“病”本身来讲,要治病须先从己病开始,“若自己病痛未能除得,何以能疗得天下之病”。唯有由治疗己病开始,方可谓治“天下之病”。从儒家传统讲,“圣贤只是为己之学”,如孔夫子所言“古之学者为己”。实际上,古代圣贤之言都主张在己身用功,且所言皆“自家经历过来”,故亲切、真实。“功夫只在自己,不去责人。……古人言语,俱是自家经历过来,所以说得亲切;遗之后世,曲当人情。若非自家经过,如何得他许多苦心处?”不仅圣贤如此,“君子之学,务求在己而已”,君子亦是在己身用功。既然如此,常人、凡人亦当如此,“常人之心,如斑垢驳杂之镜”,常有诸多“功夫之病”,但“痛加刮磨一番,尽去其驳蚀”,亦会“纤尘即见”,“才拂便去”,从而识得“良知”本体。之所以常人、凡人“致良知”的功夫之责亦在自己,原因在于“良知”“愚夫愚妇与圣人同”,而且常人、凡人“致良知”亦是可能的。
“功夫只在自己”,在王阳明,其意蕴有二:其一,它赋予人尤其常人、凡人以做功夫的“能动性”,此凸显的是“主体性”;其二,它亦赋予人尤其是常人、凡人以做功夫的“义务性”,此凸显的是“责任性”。“主体性”与“责任性”为一车之两轮、一鸟之双翼,两者并驾齐驱,“致良知”的功夫便可以完美实现。
原载:《齐鲁学刊》2024年第4期。
作者:程志华,男,哲学博士,河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燕赵哲学与文化研究中心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