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和《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拨 推荐工作实施细则(暂行)》,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小组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现将复试成绩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11月26日——12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电话: 5073618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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